编号:
怀 柔 区
农 村 土 地 租
赁
合 同 书
怀柔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印制
租
赁
合 同
订立合同双方:
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工商注册号:
承租方式:
公开协商并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租期共
年。
租赁项目名称、位置及数量:
项目地点位置(四至)
:。
项目(含所属物)数量:
项目
单位
数量
备注
亩
见四
至勾图
以附件“四至勾图”为准
亩
见四
至勾图
以附件“四至勾图”为准
亩
约
以附件“四至勾图”为准
租赁用途:
种植、农业观光,旅游开发。
租金交付期限及交付方式:
1、租赁费总计金额:
。
2、交付期限、地点及交付方式:
交付期限:
交付地点:
交付方式:现金或支票
。
3、延期不交租金处理办法:
按一年期银行同期贷款利
率支付
违约金 。
租赁期内完成指标:
完成政府批复的相关设施及地上物
建设。
双方权利义务:
(一)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依法享有土地的所有权。
享有依照合同约定期限监督指导的权利。
享有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
有按照合同约定有偿为承租方提供服务的义务。
有协助承租方办理审批手续的义务。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承租期内享有承租范围内土地及所属
地上物
的经营权、收益权。
(2)
经出租方
同意,在承租期内享有依法流转权。
(3)依照合同约定,有按期向甲方交纳租赁费的义务。
(4)
在承租期内有
对所租土地进行
建设
及经营管理的权利。
(5)在承租期内非政府批准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6)依法享有国家政策支持及资金补贴的权利。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九、合同期满资产处理方法:
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如承租方不再续租,承租区域内的
地上物
补偿双方另行协商。
十、违约责任
(1)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
合同,均视为违约。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仟万元整,财产损失另行评估认定,按责赔偿。
(2)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均视为违约,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十一、
双方议定其它事项:
(1)出租方有协助承租方办理相关手续和协调村民的义务;
(2)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如取得政府批准,可以改
土地租赁协议(空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