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组织会议“第一议题”制度
为教育引导全体民警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永葆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政治本色,确保全市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第一时间组织学习传达、研究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根据芜湖市局党委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第一议题”制度。
学习主体
全市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
学习内容
重点学习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并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第三卷等原著;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是对全国公安机关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等其他需要学习的内容。
学习形式
全市机关各级党组织要把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严格执行落实。每次召开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党小组会议等,都要开展“第一议题”学习,可采取原文学习、交流研讨、专题辅导、测试竞赛、案例分析、观看专题片等多种形式,提高学习效果,使“第
一议题”与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学习形式相互补充、相得益彰,形成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的理论学习良好格局。
学习要求
统一思想。“第一议题”制度是必须认真执行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党组织要坚决落实这一规定要求。班子成员要切实发挥“头雁”作用,带头学思践悟、细照笃行,积极营造大抓学习、全员学习的浓厚氛围。
精心组织。要精心制定“第一议题”学习计划,“一把手”要切实增强意识,提前准备、带头领学,通过逐字逐句、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地学,确保党员干部全面领会其中的基本观点,深刻把握其中的精神实质,同时要严格会议程序和记录。
学以致用。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切实做到知行合一。“第一议题”学习由领学人做重点发言,其他成员作研讨发言,在交流研讨中,要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互相启发,加深理解,从而提高政治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做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武装头脑,确保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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