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理论学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提高党员队伍理论素养,充分发挥党员队伍学习的示范带动作用,提高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按照XX市委有关要求,结合XX市直机关工委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员理论学习是加强党员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措施,是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途径。全体党员要坚持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历史担当和精神追求,自觉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真学、真信、真用,增强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增强组织观念,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三条
全体党员要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服务改革发展大局,服务XX经济转型升级,推动XX工作现代化的强大动力。
第二章
学习组织
第四条
党员理论学习工作在市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由机关党委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党员理论学习计划,安排学习内容,组织和主持学习活动,监督和检查学习制度落实情况。具体工作由机关党委办负责研究、部署、指导、督促和协调,办公室、人教科协助。
第五条
党员理论学习实行支部书记负责制,支部书记负责集中学习的主持或指定其他支部委员主持,学习计划和内容的审定,组织对学习制度落实情况的考核。
第六条
机关党委书记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制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
(二)主持集中学习讨论;
(三)指导、检查党员学习落实情况。
副书记协助书记抓好学习的组织工作。
第七条
党支部书记的主要职责是做好本支部党员理论学习的各项组织、协调和督促工作。具体包括:
(一)拟定和落实本支部学习计划,安排研讨专题;
(二)推荐学习书目,根据学习内容提供有关学习资料;
(三)会前通知、会议记录、考勤登记,做好学习记录;
(四)建立和管理学习台账;
(五)向上级党组织报送有关材料;
(六)做好其他学习服务工作。
第三章 学习内容
第八条
党员理论学习应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围绕贯彻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紧扣推进XX工作科学发展的实际问题,着眼提高党员队伍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细化安排具体学习内容。学习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马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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