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零配件采购协议
合同编号:
采购方(
甲方
):
地址:
供货方(
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合同法
》的有关规定,
为方便甲乙双方长期业务往来
,
本着
诚信为本、互惠互利的原则,
经
友好
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采购方式和供货
方式
1
、
甲方根据需求,
可随时
采用电话、传
真、电子邮件
或派人等方式向乙方提出
汽车零
配
件采购订单,
甲方向乙方发出采购
订单
时,应准确提供所需
零
配件
的
车型
、编码、型号、
年款
、厂商
及零
配
件
的
名称、规格、编号、数量、颜色、方向、位置等
属性
。
乙方在接到
订单
后,应
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及
时
、
准确
将货物发送给甲方。乙方
如需外购订货
时,
到货时间须向甲方说明,并征得甲方认可。出现超期供货现象,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由
乙方自负。
2、
甲方在接到乙方
货物
时,应根据乙方销货清单,对
零
配件的包装、外观、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逐一验收,并在清单上签字,作为乙方向甲方结算货款的依据。如在验收
时
发现
货物与订单要求不符时,应封存货物及时通知乙方解决或作退货处理,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
数量和质量
1
、乙方所供货物必须保证质量,执行标准依次按照国家、行业、厂家顺序执行。如因质量问题造成甲方维修延误,或给客户造成财产和人身损害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2、乙方所供货物的数量必须符合甲方订单的要求,如因货物数量不够导致甲方维修延误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3、乙方所供货物的质保期限:零配件有厂家质保期限的按厂家的质保期限;没有注明质保期限的,乙方承诺所供货物的质保期限为 年。
4、乙方所供货物不得采取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等行为欺骗甲方,上述故意行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甲方信誉损失费
元(起)。
三、包装及运输费用、运输方式
1、乙方对所供的货物应选择适合的包装,以保证所供的货物完好无损。包装费用及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2、运输方式由乙方选择,但应保证甲方的时间要求。如确因甲方要求改为空运时,运费由甲方承担。
四、价格
乙方对所供货物的价格,应保证市场同行业最低
价格,并不得超过以往供货
汽车零配件采购协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