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共驻共建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甘发〔2019〕35号)、市委《关于推动街道、驻区单位、行业领域党组织融合共建的意见》(兰组办字〔2020〕16号)、区委《关于做好共驻共建相关工作的通知》(城组发〔2020〕62号)开展融合共建的要求,全面落实省、市、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任务安排,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XJP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构建区域化大党建为主线,以“夯实基层、增强活力、服务群众、互联共建”为目的,以深化社区治理、提升社区服务功能为重点,以纪律作风建设为保障,通过上下互联、结对共建、资源共用、活动共搞、党员共管、成果共享等方式,推动党组织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在社区发挥作用。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共驻共建活动,切实增强社区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驻于社区、关心社区、建设社区”的观念,最大限度地实现人力、物力、财力和其他社会资源的优化、整合和利用,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的良好态势,不断提升街道社区服务功能,推动街道社区建设和党建工作全面发展。
三、职责任务
(一)单位党组织职责任务。
部门(单位)党组织要把在职
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落实共驻共建要求,组织本单位在职党员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重点做好:(1)建立日常联系机制,街道“大工委”兼职委员要按照要求参加街道每季度的“大工委”会议,社区“大党委”兼职委员要按要求参加每月社区的“大党委”会议,对街道社区反映最集中、最普遍、最迫切的事项进行协商讨论。(2)加强与街道社区党组织的沟通衔接,每年签订共建协议,共同做实做细资源、需求、项目“三张清单”,着眼帮助社区解决实际问题,结合文明创建、扫黑除恶、综治维稳、文化培育、环境整治、城市管理、基层治理等重点工作,共同协商确定年度共驻共建项目清单,明确责任、列出时限。(3)发挥单位优势,主动向社区党组织提供信息、资源、活动场所等支持,参与社区治理,促进区域发展,机关党组织每年深入社区开展帮扶工作不少于2次,为社区解决1-2个实际问题。(4)引导在职党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根据个人特长积极参与社区服务。积极加入社区“一家人”爱心联盟和“红色长城”护卫队、“家园携手”帮扶队等基层志愿服务队伍,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的事情。
(二)基层党组织职责任务。
基层党组织要积极为共驻共建发挥作用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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