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对象综合审查报告写作方法
支部大会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前,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工作表现、政治历史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查,然后写出综合审查报告,连同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教育考察材料、调查证明材料等,报上级党组织预审。综合审查报告的格式和内容如下:
1、标题。
一般在第一行正中写
“
关于
X X X
同志入党综合审查报告
”
。
2、正文。
一般应写以下内容:
(1)
基本情况。主要写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籍贯、家庭出身、本人成分、文化程度、入团年月、工作年月、专业技术职称、现任职务等;
(2)
简历。应将其主要经历
(
包括学历
)
写清楚,每段经历均应写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
(
部门
)
任何职;
(3)
奖惩情况。应写明何时、因何原因、受到何单位
(
部门
)
、给予的何种奖励或处分;
(4)
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应写明姓名、称谓、工作单位、职业
(
职务
)
、政治情况等。如有重要问题,应当将问题的结论、对其影响的程度等情况写清楚;
(5)
政治历史问题。应写明问题的主要情节、性质、结论、组织处理意见、本人认识态度等;
(6)
培养、教育情况。主要写明申请入党年月、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年月、列为发展对象年月、参加短期集中培训年月,对其培养教育的时间、内容、方法和效果等;
(7)
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情况。主要写明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方式、范围,以及党内外群众的主要反映和意见;
(8)
主要表现。应根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全面反映,特别是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政治品质、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等情况应当具体写明,不能只写工作表现;
(9)
支委会意见。主要写支委会讨论分析的情况,包括对其总的评价、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准备何时发展等。
3、落款。
应写明报告的党组织名称和报告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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