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
2021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
2021年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政府采购专项巡察整改工作,细化工作措施,加大监管力度,健全监管联动机制,积极推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改革决策部署
(一)贯彻落实深改机制。
健全完善政府采购询问、质疑和投诉工作指引,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贯彻落实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全面推行采购意向公开,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获取采购信息。加快推进全流程电子化建设,实现预算管理、计划备案、采购信息发布、资金支付等业务协同。探索建立政府采购竞争机制,允许采购人打破行政级次、地区和部门隶属关系,自主择优选择集中采购代理机构。
二、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促进公平竞争
(二)健全完善公平竞争制度机制。
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对涉及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的审核机制,组织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进入本地政府采购市场的规
定和做法,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政府采购市场公平竞争。
(三)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健全完善对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信用评价和政务诚信建设。依法处理政府采购投诉、举报和信访等案件,依法查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处理处罚的结果公示,做好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共享,强化联合惩戒。
(四)强化政府采购透明度建设。
加强政府采购信息监督管理。研究制定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方案,推行采购意向公开,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公开政府采购信息、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投诉处理决定、监督检查结果、代理机构考核结果等。增强政府采购信息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让政府采购在阳光下运行,提升政府采购风险防控和防范水平。
(五)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
健全完善财政与纪检监察、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执法协作机制。组织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采购人内控制度建设专项检查。组织开展采购人、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考核和绩效评价。加大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处罚力度。
(六)持续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
健全完善降低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成本管理制度。实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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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管理”的准入管理制度,最大化精简供应商提供材料要求。鼓励采购人
21443【市2021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