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寺头镇党委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根据《
X
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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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要求,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正风肃纪,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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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严格履行组织领导之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继续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列入镇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督促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切实履行好职责范围内的
“
一岗双责
”
。同时,镇党委与各社区、站所、中心村签订《
X
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镇村干部年度岗位目标考核。加强调度,上半年镇党委共听取纪检工作汇报
2
次,部署调度有关工作
3
项。
(二)严格履行宣传教育之责,切实推进党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
抓好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学习,增强廉洁自律意识。镇纪委制定了详细的学习计划,利用支部生活日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有关会议精神及上级廉政建设文件精神和党的有关廉政理论,组织观看反腐警示教育片。在学习的过程中,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剖析,对照检查,及时整改,自觉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
(三)严格履行领导支持之责,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
认真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全力支持镇纪委独立办案,保障镇纪委
“
三转
”
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支持村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挥监督作用,严格按规定进行村级财务审计,从源头上预防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把组织处理措施与纪律处分有机结合,督促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主动纠正错误,全面履职尽责。今年上半年,寺头镇镇纪委正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
“
四种形态
”
,批评教育
20
人,提醒谈话
10
人,书面检查
3
人,办理行政处罚案件
1
件,处分党员
1
人。
(四)严格履行选人用人之责,纠正工作不正之风。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相关人事制度规定,严格按照组织人事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今年新选用片长
6
人,均依规、依程序进行,没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与腐败问题。
(五)严格履行源头预防之责,强化权利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
结合
“
作风建设年
”
活动和
“
两学一做
”
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活动开展,加强每周学习制度,组织收看廉政警示教育片,督促党员干部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同时,按照规定开展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农村
“
两
14141【 X镇X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