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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学校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以十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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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有偿补课问题,学校就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举报电话
XXX
,邮箱:
XXXX
@
qq.com
二、工作目标
以学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为突破口,增强学校规范办学意识,提高学校规范办学自觉性,教育引导全校在职教师关爱学生,廉洁从教,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
“
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
”
的教师队伍;规范在职教师的职业行为,进一步加大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行为的查处力度,通过督查和警示一批师德不正、行为失范的在职教师,促进学校形成良好教风、学风和校风。
三、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
7
月
10
日前)
1.
广泛宣传,全面动员。
组织召开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动员会,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充分利用短信、班级群、家长
群、水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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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和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广泛宣传专项治理活动的内容、目的和意义,努力营造学校宣传到位、家长理解配合、社会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
2.
签订承诺书。
要组织开展公开承诺活动,每一位在职教师要签订《在职教师禁止有偿补课公开承诺书》,明确违约责任和处理规定。
3.
建立监督平台。
学校要设置有偿补课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自查自纠阶段(
7
月
11
日-
7
月
31
日)
学校要在广泛宣传、全面动员的基础上,以学校和教师个人自查、对学生和家长进行询问、社会有关部门帮查相结合的形式,周密排查有偿补
课情况。在自查自纠工作中,按照
“
自查从宽,被查从严
”
的原则,对参与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加强教育引导,要求其立即自行停止有偿补课行为,及时退还相关费用。坚决防止和制止在职教师强迫学生参加在线教育,或者为在线教育提供生源、或因参加在线教育影响职工作等行为的发生。凡在自查自纠阶段能主动配合、自觉停止违规行为的将不予追究。
(
3
)集中治理阶段。(
8
月至
9
月)
在学校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学校组织专门人员以明查暗
访的形式,对在职教师、家长和社区居民进行访谈,开展随机抽查。学校要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举报监督。对于投诉比较
集中的个别教师,加强检查监督,及时核查举报和投诉反映的相关事件。对有禁不止、继续从事有偿补课的教师,由教育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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