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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搬照抄!
聚焦
“
三提高
”
争做学习贯彻执行《条例》的急先锋
8
月
26
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史上的又一次与时俱进。作为党的忠诚卫士,纪检干部肩负着党的信任、时代要求和人民期盼,必须强化担当、坚守职责、与时俱进,将《条例》学懂悟透落到实处。
聚焦提高政治站位
。
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作为管党治党重要力量、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要明确我们的一切工作,都是围绕党在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开展的,必须从政治和全局上把握。在学习贯彻执行《条例》中,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要把讲政治摆在第一位,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遇事多想政治要求,办事多想政治规矩,处事多想政治影响,成事多想政治效果,做到任何业务都离不开政治、体现着政治,万不可把业务与政治割裂开来,必须明确所有业务都是政治,时时、处处、事事都有政治,把政治和业务融为一体,进一步强化
“
四个意识
”
,把
“
两个维护
”
作为监督执纪的纲和魂,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根本政治任务,任何时候都不模糊、不动摇、不放松。
聚焦提高政治能力。
担当是忠诚的诠释和体现。忠诚需要口号,更要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实干。要实干,就必须要有坚实的的
本领。党的十八大以前,许多纪检监察干部没有接触过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又增加了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责,监督范围的扩大、监督权限的丰富,对每一位纪检干部提出了新要求,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本领不足、本领恐慌、本领落后的危机感,聚焦中心任务,立足主责主业,不断夯实专业底子,补齐能力短板,全面提升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通过深挖细研,学懂弄通这次《条例》修改的方方面面,积极适应《条例》的重大改革和创新,准确全面理解掌握精神实质,明确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尤其要把握好《条例》中针对管党治党的突出问题和监督执纪中发现的新型违纪行为作出的新规定。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培训、专题辅导、研讨交流、跟班实战等,把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与党章、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宪法、监察法等党纪法规融合起来,系统性、常态化的学习,做纪法皆通的
“
专才
”
,成为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
“
专家
”
,快速提升纪法贯通和法法衔接的效果,真正将纪检监察
新《条例》学习体会(范文).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