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要点
2021年,全州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总体要求是:加强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能力建设,提升综合监督执法水平。深化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巩固行业乱象治理成效。以查办卫生健康违法案件为抓手,推进医疗卫生行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一、加大查办卫生违法案件力度
(一)严格依法履职,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检、专项检查和行业治乱专项整治,深入查办卫生健康违法案件,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违法行为。
按月通报各县(市)案件查办情况
(二)加强对各县(市)案件查办工作指导,重点查办大案、要案、示范案,提高办案质量。
二、全面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三)组织实施2021年国家、省双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
更新完善被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提前2个月保质保量完成“双随机”任务
,
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抽检结果不合格的依法严格查处,并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四)除专项治理工作外
,
原则上所有监督检查都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开监管情况。
三、深入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
(五)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机制。
切实发挥卫生健康
部门牵头作用,严格执行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统筹协调,强化部门之间信息互通,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常态化管理,每季度上报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六)完善医疗卫生行业信用管理机制。
全面实施医疗卫生行业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按季度报送记分管理情况,并将记分情况与医疗卫生机构校验、审核挂钩。建立依法联合惩戒体系,将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向有关部门通报,并与相关部门协作,共同监督、联合惩戒。
(七)推进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
力争70
%
以上的县完成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
(八)充分发挥督医作用,不断充实配备督医人员。
加强卫生健康行业作风督导检查,规范医疗行为,优化就医环境。
四、加强医疗机构监管
(九)落实医疗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全面推行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和依法行医管理员制度。
(十)加强传染病疫情防控监管,严厉打击违反传染病疫情防控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开展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专项监督检查;二是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加强核酸检测实验室监督管理,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三是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专项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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