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关“潜规则”的表现、成因及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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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后,会见中外记者时指出,“要努力推动促进社会公正的改革,不断地清理有碍社会公正的规则,而且要使明规则战胜潜规则”。这是我党高层第一次在正式场合公开向潜规则宣战,也是新一届中央政府为着力打造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法治政府而向中外媒体作出的郑重承诺和公开表态。它表明,在党的十八大后,在全党践行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策略的今天,我党对潜规则的认识和态度上升到了前新高度。
一、“潜规则”及其特征
“潜规则”是中国的沉疴固疾。它不是无规则,也并非显规则。是指那些不能公开宣示,明文没有规定却在圈内获得广泛认可,为局中人所普遍遵循的灰色原则。其典型特征表现为:
第一,隐蔽性和违规性。
潜规则看不见摸不着,只可意会 ,不可言传。作为阴沟规则 ,它以对抗和破坏明规则为手段,以换取个人私利为目的。它不管以何面目出现,都是为了实现私利最大化,明显违背党纪国法。
第二,非正规性和约束性。
潜规则不被国家公开认
可,不具公开合法性,是非正式规则,但却威力极大,对圈内成员的行为和方向起约束和校正作用,忽视、拒绝或不遵守潜规则,就会付出代价。
第三,自发性和传染性。
潜规则是在公权活动中自发形成的,是局内利益群体经过多年“磨合”而达成的内在“默契”,是彼此的“心知肚明”和“心照不宣”。作为局内生存法则,潜规则具有传染性,无时不刻地在影响和侵蚀“新人”。
二、“潜规则”的常见表现方式
第一 ,集体领导中的潜规则。
众所周知的有三种类型:
一是封建家长型。
一把手是握有足够大权的“家长”,是绝对权威 ,他的话一言九鼎,所有制度形同虚设,所有程序成为过场。
二是“唯心表态”型。
在讨论问题时,只要事不关己,力求明哲保身,奉行“好人主义”。面对意见分歧,他们要么“和稀泥”去平息,要么找借口躲避。
三是投桃报李型。
表现为领导之间相互关照 ,拿公权殉私情,常见于提拔、评先进、立项、投资、奖惩等方面的研究决策中。
第二,干部考核潜规则。
有些干部精于表扬和自我表扬之道,为夸大政绩和突出自我,常常进行数字和事例造假,以给领导留下好印象 ,求取升迁。多数时候上级其实心知肚明,但由于缺乏证据或根本就 不想追究,干脆睁只眼闭只眼。在现实中,获得快速升迁的往往不是最有能力和最有政绩者,而是那些最会取悦
上级和最会为上级 制造政绩者。
第三,干部任免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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