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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文件
办公室发
【
201
8
】
X
号
工作纪律管理办法
为了维护分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加强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办法。
工作时间
1
、分公司员工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星期六、星期日为双休日;每天上班时间为上午
08:00-12
:
00
下午
14:30-18:00
。
2
、项目部员工因工作的特殊性,工作时间相对弹性,项目每开工前,由各项目部项目经理根据具体情况(现场、季节等)制定上下班时间,并报分公司办公室备案,作为考核项目部管理人员上下班时间的管理依据。
3
、分公司职工按照集团公司公布的法定节假日时间休息。项目部管理人员法定节假日原则上不安排休息,在保证施工正常生产的情况下,由项目经理安排,每人每月可调休
3
天(含日常休假)。
二、处罚办法
1
、超过上班时间未到者,视为迟到;在规定的下班时间之前,非因公事提前离开单位者,视为早退。迟到或早退在
XX
分钟以内的,扣除
XX
元工资;超过
XX
分钟扣除
XX
元工资。
2
、每旷工一天按个人日工资额三倍处罚;当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扣除当月奖金。
3
、对于借故骗假及考勤和记录过程中弄虚作假现象,根据情节轻重,给予
XX
-
XXX
元的处罚。
4
、分公司领导在对各科室、各项目部的出勤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中,发现未办理请假手续不到岗者,给予
XXX
-
XXX
元的处罚。
5
、擅离职守、贻误工作、多次违反劳动纪律、不服从分公司管理、在原工作岗位因个人原因无法胜任分公司安排的工作,发生上述情况中任何一项,情节较轻的处以
XX
-
XXX
元的处罚;情节严重的,
给予留用察看、待岗、退回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处分。
6
、本办法未尽事宜执行集团公司《企业规章制度》中相关规定。
三、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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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X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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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共印
5
份
3工作纪律管理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