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1 编制目的
指导和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保障公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 现状与趋势
西平县交通便利,城乡发展不平衡,人口稠密且流动性大。霍乱、SARS、人感染禽流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重大传染病威胁依然存在,发生中毒事件的概率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形势依然严峻。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
1.5 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协同应对;依靠科学,加强合作,提高效率。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
2.1.1 西平县人民政府成立西平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领导担任。
2.1.2 各乡镇(办事处)成立本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做好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预防控制、应急处置、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工作。
2.2 专家咨询委员会
县卫健体委牵头组建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专家咨询机制,为较大级别以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决策、处置提供专业咨询和技术指导。
2.3 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医疗、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机构。各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开展培训、演练,提升应对能力。
2.4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各工作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2.4.1 县应急指挥部负责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协调本县辖区内较大以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医疗救治、现场处置、应急保障、信息收集和报告及督导检查等应急处置工作,研究决定应急处理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召开新闻发布会,调动社会资源力量参与处理,决定启动
关于印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