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XX新征程的开启之年。市城管执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部署安排,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牢固树立
“
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
”
理念,深入推进
“
教育倡廉、制度保廉、监督促廉
”
,抓好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纠
“
四风
”
,努力实现业务素质、管理水平、执法效能和队伍形象的全面提升。
一、以政治建设为引领,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提高政治站位。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治国理政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工作方面的重要论述实践转化,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
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健全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民主集中制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纠正党内政治生活随意化、平淡化、娱乐化、庸俗化等问题,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
(三)压实主体责任。
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和检查考核办法,全面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制和分级负责制。确定廉政工作目标,建立健全专题会议制度,全年至少召开
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机关各科室、支队、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党风廉政建设重要事项做到亲自部署、过问、协调、督办、批办。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
“
一岗双责
”
,将分管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部署
、同推进、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全面落实提醒谈话和约谈记录制度,对分管部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通过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等方式予以纠正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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