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 点 串 讲 有 企 业 管 理 、 政 府 经 济 管 理 即 国 民 经 济 管 理 ; 第 二 , 依 法 检 查 市 场 经 营 主 体 的 交 易 活
按 照 管 理 的 层 次 划 分 , 有 微 观 经 济 管 理 、 宏 动 , 查 处 不 正 当 竞 争 和 垄 断 行 为 、 侵 犯 消 费
第 一 章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的 任 务 和 特 点 者 权 益 的 其 他 违 法 市 场 交 易 行 为 。 观 经 济 管 理 ; 按 照 社 会 再 生
产 的 环 节 划 分 ,
第 三 , 依 法 监 督 管 理 合 同 。 有 生 产 管 理 、 流 通 管 理 、 分 配 管 理 和 消 费 管
第 一 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的 内 容 理 等 ; 按 照 管 理 的 具 体 对 象 划 分 , 有 人 力 资 第 四 , 依 法 对 国 内 外 商 标 申
请 实 行 统 一
一 、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的 含 义 和 特 点 源 管 理 、 自 然 资 源 管 理 、 财 力 资 源 管 理 等 。 注 册 和 管 理 , 认 定 驰
名 商 标 , 查 处 商 标 侵 权
( 一 ) 管 理 的 概 念 和 功 能 行 为 , 保 护 商 标 专 用 权 。 ( 三 )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的 概 念 和 特 点
1 ( 管 理 的 概 念 第 五 , 依 法 监 督 管 理 广 告 发 布 和 广 告 经 1 (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的 概 念 。
所 谓 管 理 , 是 指 管 理 主 体 为 了 实 现 特 定 营 活 动 等 等 。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 是 指 政 府 为 了 建 立 和 维
的 目 标 而 对 管 理 对 象 进 行 的 计 划 、 组 织 、 领 护 市 场 秩 序 , 运 用 行 政 的 和 法 律 的 手 段 , 对 ( 三 )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内 容 的 历 史 演 变 导 和 控 制 的 社 会 活 动 。 这 一 概 念 包 括 的 主 要 市 场 经 营 主 体 及 其 市 场 竞 争 行
为 的 监 督 管
内 容 有 : 管 理 主 体 、 管 理 对 象 、 管 理 目 标 和 理 。 第 二 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的 任 务 管 理 过 程 。 管 理 的 主
体 可 以 是 某 一 个 企 业 、 为 了 更 好 地 说 明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这 一 概 念 在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体 制 中 , 工 商
行 政 某 一 个 社 会 团 体 、 某 一 个 学 校 或 某 一 个 家 庭 的 含 义 , 我 们 需 要 明 确 以 下 几 点 : 管 理 的 任 务 是 建
立 和 维 护 市 场 秩 序 , 为 企 业 等 微 观 主 体 , 也 可 以 是 某 一 个 国 家 的 政 府 或 ( 1 )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 是 我 国
国 民 经 济 管 理 等 市 场 经 营 主 体 创 造 和 保 持 公 平 的 竞 争 环 一 个 国
工商行政管理学概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