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脱贫攻坚监察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按照会议安排,我代表市监委报告脱贫攻坚监察监督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市委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切嘱托,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最大的民生工程、最大的发展机遇来抓,团结带领全市各族干部群众,坚持“跟上、盯住、办好”,尽锐出战、精准发力,实现4个贫困县(区)全部摘帽、421个贫困村全部出列、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在XX这个全区脱贫攻坚主战场上书写了减贫奇迹的精彩篇章,在XX的发展历史进程中留下深刻的印记。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党中央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找准人大履行职权与全市脱贫攻坚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依法履职,精准发力,充分发挥法治保障、监督推动、代表参与的作用,对脱贫攻坚落实情况跟踪问效,积极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有力支持了脱贫攻坚战,为首府XX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出坚实力量。
监委是在党的领导下,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的政治机关,政治属性是监委的第一属性、根本属性。2018年
1月22日,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2月13日,12个县(区)全部完成组建挂牌工作,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三年多来,在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支持和监督下,市监委始终牢记政治属性、政治使命、政治职责,坚持把脱贫攻坚监察监督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强化使命担当,既在“专”上做文章,又在“治”上下功夫,坚持稳中求进、一体推进、精准施策,以有力有效监督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
一、开展脱贫攻坚监察监督工作的主要情况
三年来,市监委全面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能职责,坚决扛起职责使命,紧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强化监督调查处置,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的雷霆之势,拍“蝇”打“鼠”,全力推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高质量开展。2018年以来,全市各级监察机关共查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153条,给予政务处分208人,涉及处级干部4人,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10人。
(一)突出专班专治,形成上下贯通联动的监督局面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开展专项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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