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印发
2017
年度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方案
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党组(党委):
按照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
2017
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
、市委组织部
《关于全面推行党员双评议制度的通知》
要求,结合市委
“思想奠基·党性塑造”工程总体部署
,为做好
2017
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
深入贯彻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
,
认真开展“思想奠基·党性塑造”工程
,
切实加强对党员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群众观念、组织纪律教育,搞清楚、弄明白党员义务、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
,
全面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严肃处理不合格党员,不断激励广大党员讲党性、比奉献、争先锋,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为
XXX
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组织保证。
二、时间安排
2017
年的党员民主评议工作
在
2018
年
1
月
19
日前结束。
三、评议范围、方式
评议范围:
各县(市)、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
党组(党委)中的所有党员。
其中,对外出打工、出国境考察学习留学、离退休不在本地、挂靠在本单位的流动党员,通过书面汇报参加评议并定格次;对临时借调出的党员回原单位参加评议;对生病住院、常年卧床不起的和正在接受党纪政纪调查处理的党员可暂不定格次。预备党员参加评议但不定评议格次,其评议意见要作为能否按期转正的主要参考依据。
评议方式: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党员大会的方式开展党员“双评议”工作。各
县(市)、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办,市直
机关
党组(
党委
)
要指导监督下属党支部,在所有党员中进行党员民主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个
人自评和党员互评。
四、评议内容
参加评议全体
党员要围绕政治功能强不强、“四个意识”牢不牢、“四个自信”有没有、工作作风实不实、发挥作用好不好、自我要求严不严,深入查摆具体问题。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重点查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新表现
,比如: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调研走过场、遇事推绕拖,文多会多、照抄照搬,工作不重实效重包装,履行责任上推下卸,执行政策缩水走样,
“
门好进、脸好看
”
但
“
事难办
”
等。要对照党章要求,检查坚持组织生活制度,
20180104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