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中央机关公文大赛“百篇好公文”!
部委经典之作(10篇)
中央国家机关第二届公文写作技能大赛,68个部门向工会联合会推荐了800余篇优秀作品,大赛评选出了“百篇好公文”和“十篇好通讯”。
我们
为大家整理了其中“百篇好公文”中的10篇文章,包括心得体会类、工作方案类、调研报告类和经验材料类。获奖单位包含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司法部等“超级部委”,水平非常高,非常值得大家学习!
一
、
心得体会类
1
公文审核“五要诀”
国务院办公厅
文以载道,文达政通。公文是一个机关的“脸面”,公文质量的高低优劣,直接关系到机关形象和发文效果。为确保公文质量,对文稿的审核要贯穿整个发文链条,做到层层把关、人人有责。这里,谈谈工作中总结的公文审核“五要诀”。
一、明意图,坚持实事求是
意图是核稿的出发点,体现了发文的目的性和实用性。探明意图,是做好公文审核的第一步。核稿伊始,应多问几个为什么:
一是为什么要发文?是根据领导批示指示,是为应对特定的现实情况或问题,还是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而起草的?文稿起草的背景情况或来龙去脉如何?先搞清楚这些,核稿才能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二是能不能不发文?公文是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方式之一,发文过多、过滥、过糙、过长,滋生“文牍主义”,不但不能有效履行机关职能、解决问题,反而会产生负面作用,影响机关权威。发文应当确有必要、讲求实效,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发。
三是发什么样的文?确需发文的,核稿人员要一一初判:发给哪些单位,写什么内容,篇幅是长是短(文章应像“迷你裙”,能短则短),以什么发文规格(就低不就高),用什么文种,是平件还是急件,可公开的还是涉密的?等等。先“望闻问切”,再“对症下药”。
二、守规范,坚持依法依规
规范是核稿的度量尺,准确规范是公文审核的生命线。核稿是寻找标杆、对标分析的“达标”过程,是查漏补缺、增光添彩的“化妆”行为,必须依法依规、有理有据,不能凭空想象、乱改一气。因此,关键是搞清楚核稿的规范在哪里。
核稿的规范大致分两类:一是各级党政机关的共性规范,包括我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机构设置及各单位的全称、规范化简称、排序及职责,领导同志的姓名、职务、排序及分工,《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现代汉语语法,数字、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用法等国家标准等。二是各单位、各专业、各行业领域的特殊规范,这往往技术性、专业性更强。
切忌:一是找不到合适的规范,感觉无从下手、无据可依;二是找来了不准确、不权威的“规范”,以此为核稿依据,反而会将错就错、画蛇添足。
三、循先例,坚持参考先例
先例是核稿的参照物,是一种广义的规范,一般约定俗成、无明文规定。所以,循先例更见核稿人员的功力。关键点有二:
一是先例在哪里?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先例形式多样、不拘一格:有本单位的,也有外单位的;有正面的范例,也有反面的典型,如有“硬伤”的文件、被领导颠覆性修改过的花脸稿;既包括近期相关重要文件、会议资料,又包括已存档的文件资料甚至历史典籍。核稿人员要做有心人,勤于学习和积累,随时发现、甄别和归纳、整理先例,做到有备无患、厚积薄发。
二是先例怎么用?一方面,遇到要不要发文、是否重复发文、前后左右的文件是否“打架”,发什么样文、写什么内容,如何选用发文规格、文种、格式、缓急、密级等,都可以参考先例。另一方面,当同时有几个先例时,要认真比对、筛选,以最恰当的先例为参考。特别要区分新旧惯例,不能死守先例、固步自封,拘泥于错误、淘汰、失效的先例,甚至将原本活泼生动的文稿改成了千人一面的“八股文”。
四、讲程序,坚持严守程序
程序是核稿的保险杠,是公文质量的重要保证,必须衔接有序、环环相扣。一旦程序出错,往往影响公文的准确高效,甚至造成严重错误。
一要严守发文的程序。应避免以下失误:一是程序缺项,遗漏了征求意见、上会研究、先请示汇报、会签协商、合法性审查等重要程序。二是程序紊乱,要么将文稿“直送”领导,出现文件“倒流”“倒签”;要么“横传”公文,影响效率,甚至导致公文丢失,贻误工作。核稿时如发现发文程序有误,要及时提醒、抓紧补正。
二要注重核稿的程序。核稿人员要坚持客观公正的立场,从整体和部分、宏观和微观、理论和实践、逻辑和形象、内容和形式、文字和格式等不同层面,视情况采取默念法、朗读法、前后对照法、多人分头审核法、集体研讨法等,对文稿进行综合“体检”、立体把关,反复推敲、精益求精。
五、重服务,坚持服务至上
服务是核稿的落脚点,核心是坚持服务至上,把好发文“质量关”。核稿人员必须践行螺丝钉精神,寓服务于严守质量上、做一只“啄木鸟”,寓服务于任劳任怨中、当一头“老黄牛”。
一要明确定位。核稿人员既要坚持原则,强化底线思维,对“硬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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