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采购方):
注册地址:
乙方(供货方):
住所
/
注册地址:
鉴于:
乙方作为甲方的供应商,具备茶叶生产的相关法定资质要求,符合”贵天下长期茶产品采购合作商选定项目”投标人的具体要求,并有能力在双方合作期间内保证上述资质的有效延续;
现为增进甲乙双方合作关系,确保双方实现合作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模式
1.
甲乙双方约定合作方式为
OEM(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
贴牌生产模式,所贴品牌为乙方指定商标及产品外观设计。
2.
甲方作为
OEM
产品生产厂商,按照乙方要求生产茶叶产品以及对产品进行包装。
3.
乙方作为
OEM
产品销售商,对本合同中约定的产品进行销售。
第二条
合作内容
合作产品:
产品名称
等级
规格
单价(元)
2.
产品外包装标样见附件一,乙方对外包装以标样为验收标准。
3.
甲方决定增加采购品类的,双方应当另行协商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拟增加采购的茶叶品类的质量应当符合本协议的约定。
第三条
产品的订单
1.
甲方根据实际需要,以传真、邮寄和电子邮件等形式向乙方下订单。甲方认为必要时,其业务管理人员可以其他方式通知乙方进行生产安排,订单应当注明订单产品品类、数量、规格、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必要内容。
2.
甲方向乙方提交订单后,在甲方收到乙方对订单的书面承诺前,有权取消订单。
3.
甲方预先
天向乙方提交订单,乙方应当在按照甲方订单要求备货、发货,除不可抗力外情况外,乙方应当按时、保质、保量供应甲方需求。
第四条
产品的质量
1.
乙方向甲方供应产品的质量应当符合该产品的国家标准,有地方标准的应当执行地方标准,乙方有企业标准且企业标准严于国家标准及地方标准的,执行企业标准。
2.
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尚不明确的,按照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甲方对产品质量有特别要求的,以甲方要求为准。
3.
本条所指的产品生产质量品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中存在头发、蝇虫、草梗、纤维等异物;微生物指标(细菌总数、大肠杆菌)超标;产品颜色异变、异味;包装破损;产品尺寸超出规格、温度超标;净量不足、超过保质期等。
4.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茶产品应当通过
检测标准(
检测标准变动的,本合同随之变动),产品不能通过该检测的按第九条第二款处理。
5.
乙方提供的产品先提供样品给甲方确认,待甲方样品确认后,乙方提供该批次产品,产品与样品质量需相符。
6.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产品生产质量问题的,乙方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甲方因此先行对外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必须承担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
第五条
产品的价格及开票
1.
产品供货价格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除不可抗力外,上述确定后的价格不得再增加。
2.
乙方向甲方供货价格均为含税价格,甲方根据订单向乙方确定采购的产品后,乙方应当向甲方开具对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票,每笔订单的发票应当于甲方支付首笔货款后与货品一起交付甲方。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
甲方在提交订单三日内向乙方支付订单所列货款的
50%
作为预付款,甲方验收乙方所供产品后三日内支付货款的
50%
。
2.
乙方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行:
帐号:
第七条
产品的运输
1.
产品运输方式由应当根据甲方需求确定。
2.
乙方应当以合理方式对产品进行运输装载,以保证货物运输安全及所供产品的质量保证。
3.
甲方选择自提产品的,自乙方将产品装载上甲方运输车辆且该运输工具驶离乙方厂区时,产品运输风险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甲方承担。
4.
甲方选择由第三方承运的,由乙方安排产品运输,产品运输风险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乙方承担。
第八条
产品的交付及验收
1.
乙方提交订单确定的产品时,应对提交的产品制作清单,清单上应当明确注明供应产品的品名、规格、数量等相关信息。
2.
对上述清单标明的产品,甲方在
3
日内对产品的包装、缺损情况、清洁度和数量进行初步查验,甲方初步查验后认为符合订单标准的,由甲方指定人员签字收货,经签收后的订单产品视为交付。
3.
甲方查验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批产品或者拒收不符合标准的产品,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运输、租赁场地、人员薪资和品牌损失等费用。
4.
供应产品的交付并不排除乙方对产品瑕疵的担保责任,初步查验不能确定的质量、规格等产品情况,乙方应继续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甲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5.
除甲方特别要求外,产品交付的方式为按订单一次性供货。
6.
产品托运的,产品交付的地点为甲方公司所在地
OEM茶叶贴牌代加工协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