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攻坚 - 法理学
主讲 教师: 李斌
授课时间 : 2018.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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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攻坚 -法理学 (讲义)
第一章 法理学
第一节 法的概述
一、法的概念
法是指由国家制定、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利义务为基础,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
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二、法的特征
1. 规范性。
2. 国家意志性。
3. 普遍性。
4. 强制性。
5. 程序性。
6. 可诉性。
三、法的作用
(一)法的规范作用
1. 指引作用:法对个体行为的指引作用,包括确定的指引、有选择的指引。确定指引一
般是规定义务的规范所具有的作用,有选择的指引一般是规定权利的规范所具有的作用。
2. 评价作用:法作为尺度和标准对他人的行为的作用。
3. 预测作用:法对当事人双方之间的行为的作用。
4. 强制作用:法对违法犯罪者的行为的作用。
5. 教育作用:通过法的实施使法律对一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 ,这种作用具体表现为示范
作用和警示作用 。
(二)法的社会作用
法的社会作用,是指维护特定人群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在阶级对立的社会中,法的
社会作用大体上分为两大方面: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四、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
1. 法与经济
经济基础决定法,法服务于经济基础。
2. 法与政治
法与政治同 属于上层建筑,法在多大程度离不开政治,政治便在多大程度离不开法。
3. 法与道德
法与道德相互渗透,相互促进。法与道德具有互补性。
区别:
( 1)法与道德的生成方式和形态不同;
( 2)法和道德的表现形式不同;
( 3)法和道德的评价标准不同;
( 4)法和道德的调整范围不尽相同;
( 5)保证法和道德实施的手段不同。
4. 法与宗教
法与宗教在一定意义都属于文化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特定人群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都是社会规范,都能对人的行为进行约束,但是宗教同时也能控制人的精神。
5. 法与执政党政策
区别:
( 1)意志属性不同;
( 2)表现形式不同;
( 3)实施的途径和保障方式不同;
( 4)稳定程度、程序化程度不同。
真题演练
1. (单选)法的主要内容是( )。
A. 国家意志 B. 党的政策
C. 权利义务 D
考公2018.12.14 理论攻坚-法理学 (全部讲义+第一节课笔记).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