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攻坚 - 行政法 1
(全部讲义 + 本节课笔记)
主讲 教师: 郝婷婷
授课时间 : 2020.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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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攻坚 -行政法 1(全部讲义)
第三章 行政法
第一节 行政法概述
一、概念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活动发生的行政关系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基本原则
1. 合法性原则。
2. 合理性原则。
3. 程序正当原则。
4. 高效便民原则。
5. 诚实守信原则。
6. 权责统一原则。
三、行政主体
(一)概念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
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
即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响其权益的个人或组织 。
(二)范围
1. 行政机关
( 1)政府及职能部门
( 2)派出机关
①行政公署: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设立。
②区公所: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
③街道办事处: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
( 3)派出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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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机构包括派出所、工商所、税务所等。
2. 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四、行政行为。
(一)概念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 ,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
为。
(二)行政行为的效力
1. 公定力。
2. 确定力。
3. 约束力。
4. 执行力。
(三)行政行为的分类
1. 以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与被管理者形成的法律关系为依据:行政立法行
为、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司法行为。
2. 以行政行为的对象及该对象所处的法律地位为依据:内部行政行为和外部
行政行为。
3. 以受法律、法规拘束的程度为依据: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 为。
4. 以是否可由行政主体主动实施为依据:依职权行政行为和依申请行政行为。
5. 以行政行为是否必须具备法定形式为依据:要式行政行为和非要式行政行
为。
6. 是否对行政相对人有利为依据:授益性行政行为和负担性行政行为。
7. 根据行政行为方式方法的不同为依据: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
真题演练
1. (判断)行政立法行为实质上属于抽象行政行为。( )
2. (单选)我国行政法的首要基本原则是( )。
A. 行政合理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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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行政合法性原则
C. 行政比例原则
D. 程序正当原则
3.(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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