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财政局关于落实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工作情况的报告
巴州党委:
根据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在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报送积极稳妥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工作情况的报告》上的批示精神,现将州财政前期开展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等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
坚决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各项工作要求,州党委、州人民政府连续召开多次会议听取政府债务工作情况和清理重大项目情况的汇报,各级各部门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四个一律”,坚守债务管理的红线底线,坚定坚决的落实好自治区党委
3
月
26
日、
3
月
28
日会议精神,特别是对落实好陈全国书记提出的
201x
年
7
月
14
日以后零负债、
201x
年零违规举债,坚决化解政府违规举债的要求,各县市、各部门高度重视风险防范工作,按时完成自治区党委提出的整改任务,违规举债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二是全面清理整改违规债务。
根据中央、自治区化解隐性债务的相关要求,分步骤开展了违规债务的整改工作,
201x
年
8
月,锁定地方政府违规举债项目
126
个、
91.13
亿元,至目前,已累计整改违规举债项目
120
个、
85.87
亿元,整改率达到
94.23%
,其中:
201x
年
7
月
14
日以前违规举债项目
113
个、
86.81
亿元,已完成整改
107
个、
81.55
亿元,整改率
93.94%
;
201x
年
7
月
14
日至
201x
年
12
月
31
日期间违规举债项目
7
个、
4.32
亿元,已完成整改项目
7
个、
4.32
亿元,整改率
100%
;
201x
年
1
月
1
日以后零违规举债。
三是制定了未整改债务的化解方案。
对于
201x
年
8
月以前形成的
6
个违规举债项目(余额共计
5.26
亿元),要求相关县市(区)明确项目责任人,制定整改方案,按计划完成整改目标,其中:库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库尔勒纺织服装城道路建设项目
1.4
亿元计划纳入
201x
年
-
2021
年预算归还。其中:
201x
年计划偿还
7000
万元、
2021
年计划偿还
3500
万元、
2021
年计划偿还
3490
万元;和静巴音布鲁克自然保护区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建设、和静县巴伦台镇黄水沟防洪工程二期建设、和静县农村集贸市场建设、和静县吉祥河河道整治工程建设及和静县黄水沟防水工程五个项目共计
3.86
亿元计划纳入
201x-2022
年预算归还,平均每年偿还
0.772
亿元。
四是对项目缺口资金及工程欠款进行清理。
4
月份,州财政局印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州本级各单位对各自负责在建项目缺口和已经完工项目形成的工程欠款进行详细统计,初步锁定全州各类项目缺口资金
85.54
亿元,各类项目工程欠款
69.96
亿元,对于锁定的各类项目,按“照谁欠款谁负责、谁欠账谁负责”的要求,要求各项目主管部门深入分析欠款原因、并结合县市和部门实际,采取调整和压缩预算、统筹列入分年度预算、处置存量资产、转化为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等方式逐个提出化解方案和化解时限,采取措施控制新增政府欠款,逐步化解政府工程欠款风险。
五是对
201x
年各类新建、续建项目进行清理。
按照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梳理
201x
年续建项目和新开工项目的通知要求,州财政按职责分工抓好全州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
PPP
)项目的梳理工作,加强
PPP
项目的规范运作,坚决不违反“
PPP
项目财政支出不超过财政支出
10%
的”红线要求,坚决防止超支出责任推进和实施
PPP
项目,对合规项目抓紧推进、对超财政承受能力的项目暂缓实施,重点保证维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配合发改部门完成在建、续建项目的清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与发改部门联合建立项目审批资金落实前置机制。将落实建设资金、采购资金作为项目立项审批、开工许可和政府采购的前置条件,所有项目应严格按照审批立项确定的投资金额实施,不能违规扩大项目预算,从源头上杜绝项目缺口和拖欠工程款问题。
六是进一步完善债务管理相关制度。
加强债务管理工作的领导,州党委印发文件成立了自治州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领导小组,对成员单位职责进行了明确,州财政局代州人民政府起草了《关于加强政府举债融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制定了《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防范和化解风险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实施方案》,从明确监管主体、加强债务监管、规范债务审批、加强财政支出责任监管、加强融资平台公司监管、加强金融机构监管、加强中介机构监管、完善工作机制、推进信息公开、严格执纪问责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加强州人民政府对县市举债的监管。
七是配合州纪检委开展违规债务的专项检查。
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关于对违规债务严肃执纪问责的安排和部署,从
4
月
3
日起,配合州纪委对八县一市、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举债特别是
201x
年
7
月
14
号以后政府债务逐项进行检查,对举债资金用途、举债时间、举债方式、还款来源等逐项进行落实,州财政局认真学习和借鉴纪委检查成果,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按要求向州党委、该州纪委上报了关于县市违规举债整改有关情况的报告,结合政策提出意见和建
州财政局关于落实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工作情况的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