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升群众满意度工作方案
201x年,全乡各部门各村围绕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做了许多艰苦细致的工作,付出了汗水,付出了心血,付出了努力,我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全县年终考评中排名第二,成绩可喜。但仍然存在问题解决不实不力、成效宣传不准不广、宣传引导不精不准等问题,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满意度还不够高,还有较大的空间可以提升。为切实加强全乡党风廉政建设,提升群众认可度、满意度和“获得感”,为同德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政治环境和坚强的纪律保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群众满不满意、高不高兴 、答不答应为最高标准,以进一步巩固和发展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为统揽,以打赢“三场持久战”为载体,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自觉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期待和关切,主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确保群众满意度提高,社会评价排名冲刺第一。
二、重点任务
(一)压紧压实责任
1.强化责任意识。制定出台《乡纪委向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报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促进落实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督促领导干部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深化落实“两个责任”清单制、纪实制,督促领导干部照单履责、实时记录,乡纪委加强抽查核实,做到每月查看一次纪实工作手册,确保责任意识入脑入心。
责任单位 :乡纪委。
2.传导责任压力。实行党委书记约谈党委成员,党委成员约谈联系村四职干部及分管部门干部,支部书记约谈其他三职干部、党员,分析形势、部署工作、提出要求。督导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各支部和支部书记,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做深做细做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责任单位 :乡纪委、乡党政办。
3.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党委领导干部联系部门、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分管领导每季度向党委会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责任单位 :乡纪委、乡党政办。
4.加强责任追究。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部门和村,坚决给予问责,实行“一案双查 ”,问责通报一个,震慑教育一片。
责任单位 :乡纪委。
(二)常态整顿作风
1.坚持明察暗访。紧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和机关作风情况,坚持日常明察暗访、每季度定期检查和节日期间重点暗访相结合,整合乡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力量,加强与乡财政所、民政所、社会事业中心、计生办、农业服务中心、辖区派出所等部门的协作配合,采取集中抽查、突击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高频率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在全乡范围内及时通报情况,并上报县纪委。
责任单位 :乡纪委、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乡财政所、民政所、社会事业中心、计生办、农业服务中心、辖区派出所。
2.坚持群众参与。坚持开门正风肃纪,通过公开监督举报电话(
xxxxxx
),开设网络和微信(各村QQ群、乡政务微信群)举报平台,进一步拓宽群众参与监督的渠道。
责任单位 :乡纪委、乡党政办、乡社会事业中心。
3.坚持专项治理。针对乡便民服务窗口单位工作人员、村干部作风问题,集中开展机关效能专项检查,严肃整治“中梗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责任单位 :乡纪委。
4.坚持通报曝光。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护短、绝不遮掩。
责仸单位 :乡纪委、乡党政办、乡社会事业中心。
(三)抓实三本台账
1.抓实进村入户台账。深化推进进村入户工作,细化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一般干部、村社干部走访区域,形成入户台账。各村每月开展走访,收集问题、进行宣传。
责任单位 :乡纪委、各村。
2.抓实问题清单台账。各村对通过走访收集、上级反馈、对照检查等途径发现的民生问题、纪律问题、发展问题等建立问题清单台账,明确问题处置责任人员、解决方式、解决时限。
责任单位 :乡纪委、各村。
3.抓实解决反馈台账。坚决落实“3个100%”的要求,建立问题解决反馈台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乡纪委每季度对照台账开展检查核实,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
责仸单位 :乡纪委、各村。
(四)加强公开公示
1.定期三务公开。乡及时公开“党务、政务、村务”情况,各村及时公开“党务、村务、财务”情况。每月列项公布惠民资金、强农政策、财务收支情况,坚持上墙公开和 QQ(微信)平台公开同步推进。乡纪委每季度专项检查公开情况,督促各村做到全面公开、真实公开,进一步增强群众知晓度。
责任单位 :乡纪委、乡党政办、各村。
2.完善热线电话。对外公布“12345”市民热线、“12388”信访举报电话、“96960”行政效能投诉电话、“12380”违反干部人事规定举报电 话、“12369”环保监督电 话、“12315”消费者投诉电话、“12365”质量监督电话、“12331”食品药品监督电话等热线电话及乡受理举报电话“0817-4555056”,做到举报有登记、有台账、有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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