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出售方):
乙方(购买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房屋
一
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其座落于
新乐市新华路以南,公园以西,第二排从东数第
户
,
东西
米,南北
米,
土地面积
平方米,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结构房屋及其附
属设施、设备出售给乙方。
二、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70万
元
,
(大写:
柒拾万元
整
),
签订该合同时,乙方己将
将购房款
以
银行转帐
方式支付给甲方
,甲方将所购房屋的(集体土地使用证)等交给乙方
。
三、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晰,无争议;未被判决、裁定限制出售,也未设置抵押,不在建设拆迁范围内;已取得
财产
共有人书面同意。若
在本合同签定前
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在本合同签定后再发生于房屋有关的
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
乙
方负责,
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
以后,
乙方办理过户手续,甲方应予以积极协助。
该房屋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需缴纳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五
、
本
合同
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
二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
证号:
身份
证号:
电话:
电话:
财产共有人签字:
见证人:
年 月 日
简易-个人房屋买卖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