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
权
经
销
协
议
协议编号:
XY
150
722
001
某某
有限公司
甲方:
某某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法
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电
话:
传真
:
QQ:
邮箱
:
地址:
乙
方:
(以下简称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电
话:
传真
:
QQ:
邮箱
:
地址:
甲、
乙双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在严守信誉和商业道德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本着相互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经销甲方“
某某
”产品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经销范围
1.1
甲方授权乙方
在
□
线上
/
□
线下
渠道
(
参考提示选择
填写)
推广经销
“
某某
”产品,成为甲方在该经销区域的授权经销商。
线上渠道:A、
www.tmall.com
;B、
www.taobao.com
;C、
www.paipai.com
;
D、
;E、
;F、
。
线下渠道:I、
区县级
; II、
市级
; III、
省级
; IV、
国家级
。
1.2乙方
应
严格
遵守
经销范围,
如有越界,
甲方有权利中止或终止与乙方的经销协议
,
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允许乙方书面申请增加经销范围,经甲方书面批准后,乙方方可在新增加的范围内进行经销。
第二条:协议期限
2.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将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或文字协议
。
2.2
本协议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至本协议期限届满前三个月,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是否终止合作,若继续合作,另行签订协议书,协议内容依照当时协商确定;若终止合作,本协议到期将自动失效。
第三条:交货条款
3.1
双方交易以人民币结算。
3.2
甲方根据乙方的订单送货。乙方应在
工作日
前以书(信函或传真)或指定订货人的方式向甲方发出订单。订单应当说明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日期、交货地点、收货人姓名等主要内容。书面订单必须加盖乙方公章、业务专门用章或由乙方书面声明无章有效或其他有效途径(在甲方处备案的),否则无效。乙方每次应在书面订单确认后的
工作日
内,先以电汇、汇票或现金等方式全额支付货款,经甲方确认
全额货款到账
无误后安排发货。如乙方不按本付款条件支付货款,甲方有权把约定的发货期顺延。
3.3
甲方在确认全额收到乙方的款项当日开具收据或发票,经财务核实后将乙方发票寄出,并电话或邮件通知乙方;乙方收到后须通知
(邮件,
传真
)
甲方确认收到发票,否则甲方视乙方已经收到足额发票。
3.4
从甲方仓库送至乙方订单要求的交货地点所产生的送货费用由
全额承担,
甲方将货物送至
乙方
订单要求的交货地点仓库外时,乙方或乙方指定的收货人应立即当场对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和外包装的完好与否进行验收;验收后应在甲方的送货凭证上签字并加盖乙方单位公章或业务专门用章或由其指定收货人(需有委托书及本人签字在甲方备案)签字
。
3.5
甲方将货物送至乙方指定地点后,乙方要随到随卸,如因此产生货物回化等问题或由此带来的误车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6甲方
可以
为乙方提供有偿代发货服务,发货费用以甲方
实际收取为准。为使终端客户能够获得更好的服务体验,甲方有权对线上渠道销售的产品全部实行有偿代发货服务,具体执行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第四条:价格条款
4.1
甲方按照
每台
向乙方供货。
4.2
乙方按照
每台
进行销售
,
不得随意调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4.3
若
有
新产品上市、产品换代、技术性价格调整以及旧型产品策略性降价时,甲方应
该
提前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不得向外透露甲方的供货价格。
4.4
乙方如需进行促销等活动,需临时变动价格时,必须在变动价格前以书面报告形式向甲方申请,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调整价格。
4.5
双方应按中国法律的规定,各自缴纳与自身经营有关的税款。
4.6乙方应严格遵守价格条款,如有越界,
甲方有权利中止或终止与乙方的经销协议
,
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
第五条:
甲方
的
权利
与
义务
5.1
甲方提供乙方符合企业或国家标准质量要求的产品。
5.2
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最新的公开市场资料,对乙方开展的市场推广活动予以支持,并对乙方市场推广活动的具体实施保留监督权。
5.3
依据业务推广计划和地方运作需要,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技术培训,帮
线上及线下经销授权协议通用模板V1.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