肩负使命担当,攻坚“扫黑除恶”
他叫闫亚飞,今年是36岁,带着眼睛的他看起来文质彬彬,也很有学识。其实也的确如此。法律硕士毕业,现在是长安区检察院刑事检察二部副部长,二级员额检察官。
一直以来,大家总是习惯的叫他“亚飞”,这样亲切又自然。他从进入长安检察院的第一天起就一直在业务部门工作,先是反贪局,而后进入公诉部门,一呆就是十年。十年的时间,亚飞从一个公诉“菜鸟”已经晋升为公诉“一哥”。西安市“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全市十佳公诉人、全市扫黄打非“先进个人”,各项荣誉一个都不拉下。除了办好案件,他也总是积极配合院内各项活动,演讲比赛、视频拍摄,公益活动,到处都能看到亚飞的身影。但是作为一名员额检察官,最值得称赞的必须是他的办案能力和水平。
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亚飞就作为长安检察院涉黑涉恶案件专项承办人,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认真履职、依法办案,严厉打击涉黑涉恶刑事犯罪,为辖区扫黑除恶斗争的深入开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截至目前,亚飞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7人,提起公诉2案11人,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黑恶”案件3件41人,其中2起案件被市“扫黑办”认定为涉黑案件并进行挂牌督办。
长安韦曲 “12.27”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是长安目前唯一一起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进行立案侦查的涉黑案件,也是被上级挂牌督办的一起涉黑大案,该案案情重大复杂,作案时间跨度长,涉案人数达27人之多。闫亚飞作为该案检察环节的承办负责人,既承担了案件审查批捕工作,又按照“四位一体”办案机制要求积极参与案件的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工作。
今年元旦后至今,在院里很少能看到亚飞。他总是吃住在办案点,翻阅案件材料,熟悉案情,发现总结问题,先后向侦查部门提出侦查取证建议40余条,引导侦查方向,提高办案质量。在今年元旦节的前一天晚上,他晚上加班后回家,因为雪夜路滑不慎摔倒扭伤右脚,导致右足跖骨骨折,到医院就诊后,医生建议住院治疗并嘱咐四周内不能下地行走。但是一周后,我就在院内见到拄着拐的亚飞来上班了。后来才知道,那时正值“12.27”涉黑案推进到关键时刻,专案组正准备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6名重要的犯罪嫌疑人,案子要是临时换人去办,他还真放不下心。出于对工作的责任和对“扫黑除恶”办案的强烈使命感,他放弃家中休养,一瘸一拐地回到单位上班,他谢绝了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办案中去。在这期间,他白天去往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晚上还要加班审阅案卷、撰写案件审查报告,正是凭着这股对工作的热情与责任心和自身的坚强毅力,他按期完成了案件的批捕工作,为“12.27”涉黑案的顺利推进打下坚实基础。
从检十年来,亚飞一直是做的多说的少,对于荣誉不争不抢,办好每一起案件,做好每一份工作。他用责任和担当在“扫黑除恶”工作中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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