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7年度环评机构及从业人员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市、县(市、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局),各环评机构:
根据《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
资质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36号令)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从
关于对2023年度环评机构及从业人员考核情况的通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