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XXXXXX
绿化景观工程
工程地点:
XXXXX
发包方
(甲方)
:
XXXX
承包方
(乙方)
:
XXXXXX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XX
承包方(乙方):
X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XXXX
景观工程
施工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XXX
2
、工程地点:
XXXXX
第二条 承包范围
1
、承包范围:
设计图内所示的苗木种植,水电安装、雕塑及铺装工程。
2、具体见甲方提供的园林绿化设计图、工程量清单及苗木统计表;
回填种植土按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由双方代表签证认可,但单价不得超过甲方提供的限额。
第三条 承包方式
本工程承包方式:
甲方协助乙方共同管理该项目进行。工程暂定价为3700000.00万元人民币,暂定成本价为3100000.00元人民币。纯利润分成七三分成(甲方为七成,乙方为三成)。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固定综合单价(综合单价详见附件:工程综合中标价格表或合同预算书)包干方式,即以包
苗木本体费用、掘苗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现场二次搬运费、假植费、检疫费、栽植费、
铺装石材本体费用、运输费、装卸费、铺贴费、垫层费、
养护费、水电设备安装费、材料费、维护费、垃圾外运费、平整场地费、种植土及运输费(包括种植土垂直运输费)、场地清理费、现场措施、因场地运输或种植破坏其它工种之修复、现场发生水电费
等全部费用;以及包税费、包利润、包管理费、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包保护成活苗木、成品铺装、水电、包保养、保修(
保养期按
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
约定)及
保养期间发生水电费
、包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包承包风险等为完成该项工作所需全部费用的综合单价包干方式。
(二)结算办法:
1、工程量按工程验收后甲乙双方签证的实际成活及实际工程量结算;
2
、
合同暂定总价=
按双方现场确认工程量×相应综合单价;
3、
工程
施工期间
建设工程管理站发布的
前一期
相应材料综合信息价(苗木单价)与长期合作协议
投标截止日前一期
材料综合信息价(苗木单价)相比上涨
超过
10%
(含
10%
)或降低超过
5%
时(含
5%
)时,
苗木单价根据上涨或下降幅度同比调整,养护费用不作调整
;
4、
以上确定的清单价格,不因生产要素、市场行情、深化设计等因素的变化而做任何的调整;
5、乙方报送的结算金额必须真实准确,
不得虚报、冒报。
若乙方报送的结算总金额或结算单项金额超过最终审定金额的3%,则甲方
有权
扣回超过部分金额,乙方还应按报送金额与最终审定金额之差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由甲方在结算金额中直接扣除。
如因对定额子目的套用、定额规则解释不清或其他双方有争议部分的造价不列入在超出3%的范畴内。甲方拥有对于“争议”的最终解释权,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四条 工期
(一)工期自《工程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至乙方竣工并通过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止,共计
45
日历天。
(二)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2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期不予顺延:
1
、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项目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影响施工;
2、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优良(验收标准按
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执行,因乙方有意延误致使工程未能按时结算或提请验收的,本工程不能评定为优良。
2
、甲方移交场地不应有堆土及施工泥坑。
3
、苗木、材料及施工工艺应符合设计图纸对规格、质量的要求。施工及分项验收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
玉溪
市的相关地方法规。
4
、乙方需提交完整、可行的施工方案(正式施工图及有关进度计划,进度计划应结合现场情况编排)报甲方审批,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施工方案的审批。
5
、乙方需提交材料送样样板,材料样块必须经甲方及驻现项目部负责人进行确认后方可采购进场。
6
、工程竣工验收前,乙方应提交一式四份完整的竣工图和竣工资料及其电子文件给甲方。工程变更较大时,由乙方重新绘制竣工图及提供有关工程验收资料,其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园林绿化工程总包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