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攻坚 - 刑法 2
(笔记)
主讲 教师: 潘琪
授课时间 : 2020.0 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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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攻坚 -刑法 2( 笔记 )
【 注意 】本节课讲解 刑法二 第五节到第八节 的内容, 这四节的地位是不同的 :
第五节 共同犯罪 侧重 理解 ;第六、七、八 节 侧重 记忆, 又称为刑法中的 “背多分” ,
即只要会背就能得分 。
第五节 共同犯罪
【解析】
共同犯罪的理论 学说有很多, 根据 不同学说 得到的 答案不同,绝大多数省份
考查 理论的 通说。
一、共同犯罪的概念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
二、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
(一)成立条件
1.必须二人以上(主体) 。
2.必须有共同故意(主观) 。
3.必须有共同行为(客观) 。
【解析】
1. 共同犯罪: 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2. 成立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成立共同犯罪。
( 1)必须二人以上: 刑法规定,以上、以下、以内 均 包含本 数 ,故两人以
上 指 ≥ 两人。
( 2)必须有共同故意: 这些人 朝着同一个目标故意犯罪,如 男子监狱的罪
犯 甲趁着狱警睡着了逃出监狱,甲和狱警不成立共同犯罪, 甲是故意犯罪, 狱警
是过失 犯罪 。 如果两个都是过失犯罪也不成立共同犯罪。
( 3)必须有共同行为: 不是指做一模一样的事, 而是 指 意思联络 ,即共谋 ,
或者有 共同协作 ,有两者之一即共同行为 。 如我和甲都有盗窃的故意,且有共同
谋划的行为 。“我和甲”为两人, 有共同故意“盗窃”, 我俩有共谋, 三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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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满足, 我和甲成立 盗窃罪的 共同犯罪。
(二)排除情形
1. 同时犯 。
2.超出共同故意之外的犯罪 。
3.间接正犯 。
【解析】
排除情形 :下面这三种情况也是一伙人一起干坏事,但不是共同犯罪。
( 1) 同时犯 : 偶然遇到, 如有一天我去甲家偷东西,前脚刚进去看到有个
“ 前辈 ” 也在偷东西, 我俩 各偷各的,各回各家,此时我和 “ 前辈 ” 不是共同犯
罪, 我俩 是偶然遇见,没有共谋,也没有共同协作,各定各的盗窃罪。
( 2) 超出共同故意之外的犯罪 : 如我和甲一起去李四家偷东西,我偷完 后
回家,甲 偷完 后将李四杀死, 杀死李四的行为是超出我和甲共同故意之外的犯罪,
此时 杀人罪 甲自己担责 ,我和甲仅仅 针对 盗窃罪 成立 共同犯罪。
( 3) 间接正犯 : 坏蛋 把他人当工具来利用 ,此时这个坏蛋为间接正犯,
考公2020.03.07 理论攻坚-刑法2 潘琪 (笔记)(2020全国公基系统班1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