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厢镇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情况汇报
一、广泛宣传,营造创建工作氛围
自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动员工作会议召开后,镇党委、镇政府在全镇上下广泛宣传,全面动员,并通过在镇区醒目位置悬挂 标语、进社区、街道发放创建知识资料等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性。
二、积极配合,认真开展创建工作
对辖区内的居民进行了创建工作宣传,以便于在开展需要群众参加的各项问卷调查时,配合各责任部门积极组织好参加调查的群众,确保各项问卷调查工作顺利完成。
三、完善社区建设,积极推动创建工作
不断加强社区民主建设和管理。加强和完善基层党、群组织建设,加强社区流动党员管理。依法执行社区居委会选举制度,全面实现居民自我选举、自我决策、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确保依法直选的社区居委会80%以上的选民参与选举。各社区均成立了社区居民监督委员会、社区居民议事委员会、社区治安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形成了社区居委会、居民代表共同商讨社区重大事务,推行居务公开和社区事务公开,调动社区居民参与、管理、监督社区事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加强各项工作,认真落实创建工作
依托镇司法所,积极配合县司法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优化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队伍建设,确保社会矛盾得到有效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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