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
001
机
密
特
急
潼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文件
潼人
发
〔
201
6
〕
13
号
潼关
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
2015年县级
财政决算和
2016年财政预算变动的决议
潼关
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对县财政局局长周建华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提交的《关于
潼关
县
2015
年财政决算和
2016
年财政预算变动的报告》进行了认真
审查
,认为
2015
年财政工作支出保障了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
事业
的健康发展,圆满完成了各项收支任务,财政决算客观真实,财经工委同意
2015
年财政
决算。
201
6
年由于
“
营改增
”
,
停征价调基金
,财政收入明显
下滑
,
财政预算由
33300
万元下调为
22300
万元,新增债券
资金
5600
万元,预算的调整符合我县财政和经济发展要求
,
同意
2016
年财政预算调整
。
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的审查意见,经会议研究,决定批准《关于
潼关
县
2015
年财
政决算和
2016
年财政预算变动的报告》,批准
潼关
县
2015
年县级财政决算,批准
2016
年的财政预算变动
。
潼关县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潼关县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潼关县
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
6
年
12
月
2
1
日
主题词:主要
指标调整
决定
抄送
:
县委,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政府办,财政局,各镇人大
。
潼关县人大常委会
办公室
201
6
年
12
月
21
日
印发
决议(批准性).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