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攻坚 - 行政法 2
主讲 教师: 李斌
授课时间 : 2018.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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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攻坚 -行政法 2(笔记)
【说在课前】
1.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如三岁的甲和四岁的乙打架斗殴, 甲打输后, 可以找到乙的父
母告状,即找乙的上一级,是行政复议程序;还可找老师告状,老师(如我国法院)是中立
第三方,老师不会偏袒任何一方,在调查事实基础之上来判断 谁对谁错,是行政诉讼程序 。
2. 甲被公安局进行行政处罚,甲可以自由选择行政复议 或行政 诉讼 ,即既可以先复议,
对复议不服提出诉讼,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
第四节 行政诉讼法
一、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1. 依法受理、依法应诉原则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
庭。
2. 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
3.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4. 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
5. 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6. 使用民族语言文字原则
7. 当事人有权辩论原则
8. 人民检察院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解析】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第 1、 2、 4条是重点 ,其余理解含义即可 。
1. 依法受理、依法应诉原则 (重点) :
( 1)依法受理:人民法院对于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主要为应对实践中出现
的 问题 。行政诉讼是老百姓告 当官的 ,常出现法院怕得罪政府而不受理案件的情况,百姓的
权益无法得到维护,因此符合条件的 必须 依法受理。
( 2)依法应诉: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即告官要见官, 主要为应对实践
中出现的 问题 。以前我国的行政诉讼案件常出现法院的人来了 ,老 百姓 (原告) 也来了 ,但
被告席上是空着的,尤其是一些大领导认为自己 有 很多工作要做,没有时间理会 老 百姓 ,若
确实不能出庭,可找工作人员代为出庭。
2. 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重点):关键词“独立” 。独立是指不受任何行
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 法院要接受党的领导和 人大 的监督。
3.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需对案件事实和证据 进行 调
查,当 证据 、事实 清楚后,才能以 《行政诉讼法》 为依据作出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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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行政行为合法性
考公2018.12.15 理论攻坚-行政法2 (笔记).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