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合伙合同
合伙人
(
甲方
)
: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
(
乙方
)
:
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合伙目的:为了充分发挥甲方的资金优势和乙方的技术与业务渠道优势,以及东莞的市场优势,双方通过协商,一致共同出资,组建鞋料加工企业。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鞋料加工经营
(
前期从事来料加工,企业发展壮大后再考虑自产自销等经营渠道拓展
)
。
合伙经营地点:
合伙期限:
_______
年,期满后双方若有意继续合伙,则另行签订协议。
出资方式与金额:
甲方以
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
币
万元
。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万元
。
(
二
)
双方伙人的出资,于
2011
年
__
月
__
日以前交齐。
(
三
)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万元
。合伙期间双方伙人的出资为双方共同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止后,
第六条
财务管理
(一)
双方出资专门设立独立账户进行管理。
(二)
甲方委派一人负责协助乙方管理经营,所有进出账(包括采购原材料、销售货物、员工工资发放等)必经由财务审核,乙方批准,方可入账。
(三)
每月财务应汇总报表报甲、乙方审核,以便甲乙双方及时掌握经营情况,对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
第七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一)
乙方负责合伙企业的技术与业务渠道,给予
5%
的盈余分配比例;
(二)
其余
95%
的盈余按照出资额所占比例分配,其中甲方出资
75%
,折合合盈余分配比例为
71.25%
。乙方出资
25%
,折合合盈余分配比例为
23.75%
;
(三)
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如企业出现亏损,甲方承担
%
、乙方承担
%
第八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入伙:如因业务发展需要增加投资或增加合伙人的,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新增加投资(含新入伙增加的投资)等比稀释本合同第七条的(一)、(二)款所形成的盈余分配比例。未增加投资情况下增加的入伙人,由甲乙方按比例转让原出资;
退伙:除不可抗拒原因及法律规定的原因外,因合伙人自身原因需要退伙的,应提前
60
天告知另一方。退伙方的出资另一方有优先受让权(乙方退伙时,其技术与业务盈余分配权自然灭失);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但转让方须提前
30
天告知其他合伙人,且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
合伙办厂协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