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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出纳工作守则
1
、严格遵守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2
、库存现金不得超过
2,000
元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对于收取的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不准坐支。严禁
“
白条
”
抵充、任意挪用库存现金。
3
、审核报销单据、发票等原始凭证,按照费用报销的有关规定,办理现金收
付业务
,
做到合法准确、手续完备、单证齐全。不符合规定的有权拒付。
4
、对银行支付业务进行复核,手续齐全符合规定,方可办理款项支付。
5
、严禁签发空白支票、空头支票,对签发的支票必须填写用途、金额及收款人。
6
、空白支票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薄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
手续。
7
、严格执行采购领用支票的手续,控制使用限额和报销期限。
8
、对于现金,如有短缺应负赔偿责任,如有长款应及时查找原因,并做相应的账务处理。
9
、对所管的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
10
、配合有关人员及时开展对应收款的清算工作。
11
、登记现金和银行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保证账证相符、账款相符、账
账
相符
。
12
、
按期与
银行对
账
,按要求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不
准将银行
账
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个人办理结算业务。
13
、保守本部门所掌握的公司秘密
。
14
、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
守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