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考准考实干部的政治素质,选拔出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干部政治素质的考察,是指在干部考察中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对干部的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进行考察了解。
第三条
政治素质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征求意见、同考察对象面谈、综合鉴定等方式进行。
第二章 个别谈话
第四条
认真听取考察对象上级领导对其坚持党的领导方面的情况介绍,重点看能否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平时工作中能否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执行组织决定、服从组织安排,看是否存在阳牵阴造、口是心非,摘“两面派”、做“两面人”的情况。
第五条
注重听取考察对象上级领导以及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对其坚定理想信念方面的情况介绍,重点看是否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特别是面对个人进退留转时能否保持政治定力,一如既往做好本职工作,有无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没有立场、置身事外,对政治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能见微知著、防息未然,对挑战政治底线的错误言论和不良风气听之任之、逃避责任、失职渎职的情况。
第六条
充分听取谈话人员对考察对象敢于担当方面的情况介绍,重点看在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思路和举措中能否积极作为、主动履职、先行先试、突破瓶颈;重点看在推动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转型综改和招商引资中能否破解难题、提高效率、狠抓落实;重点看在“拆违治乱提质”行动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复杂矛盾纠纷中能否勇于破除障碍、触及固有利益;重点看在处置突发事件或承担其他急难险重任务中能否主动尽责涉险、积极担当,在关键时刻站得出来、顶得上去。
第七条
广泛听取谈话人员对考察对象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和脱贫攻坚工作中的情况介绍,看其能否密切联系群众,深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行为。
第八条
专门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党组织的意见,考察对象担任党支部书记的,重点了解其履行“一岗双责”、发挥支部书记作用等情况;不担任党支部书记的,了解其参加组织生活、发挥模范作用等情况。
第九条
注重了解考察对象是否存在跑官要官、拉票贿选和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的行为,了解其重大事项和重要情况请示报告情况。
第十条
组织谈话人员填写《干部政治素质民主测评表》,高度重视测评中的不同意见,进一步间清原因,弄清原委。
第三章 查阅资料
第十一条
抽查考察对象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心得体会或交流研讨记录等资料,看是否结合个人思想实际,自觉把自己摆进去、把问题接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运用理论知识解决个人思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第十二条
查阅考察对象参加组织生活情况,重点看共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记录,其中存在有提醒面询诚她情况或巡视巡察中反馈有问题的,还要看其能否如实作出说明,进行有效整改。考察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的,还要查验其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和带头讲党课情况。
第十三条
调阅考察对象党费缴纳记录,进一步询问考察对象缴纳党费标准及数额,看能否牢记党员身份,主动、按时、足额缴纳党费。
第十四条
认真查阅考察对象干部档案,看是否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个人利益的行为。
第十五条
查核考察对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看是否存在隐瞒不报、欺骗组织的行为,同时,注重了解考察对象“八小时”以外的情况。考察对象拟任主要领导干部的,还要到其家庭和所在社区,了解家庭情况、邻里关系情况、物业费缴纳等情况。
第十六条
考察对象是领导班子成员的,要查阅其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相关资料,看其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规定和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重点看能否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有效措施、加强督促落实、取得实际效果。
第十七条
考察对象是党委(党组)、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要查阅其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党建工作职责的资料,抽查下属基层支部建设和换届情况资料,听取组织部门对其抓党建的评价意见;考察对象是班子成员的,要重点看其履行分管领域党建责任情况。
第四章 征求意见
第十八条
针对考察对象不同情况,征求纪委监委、巡视巡察、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卫计委、审计局、信访局等有关部门意见,了解其廉洁自律情况,涉及案件和查处情况,是否受到治安或刑事处罚以及出入境相关情况,是否存在失信行为、有无当“老赖”等情况。
第五章 同考察对象面谈
第十九条
考察组集体与考察对象面谈,听取其对自身思想政治素质评价、对个人成长经历特别是近期主要工作介绍,听取其不足之处和今后
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