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21
年国务院大督查自查工作的通知
三政发〔
2021
〕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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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国务院大督查的通知》(国发明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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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号)精神,国务院决定对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的情况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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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国务院大督查,督查重点为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扩大内需、推进高水平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六个方面的工作。此外,对2017年国务院大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以及整治“四风”,特别是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进行督查。国务院将于8月下旬起派出督查组,对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实地督查,要求各省(区、市、县)在收到通知后,全面开展自查工作,并于8月5日前将自查情况报告报国务院。
自治区领导对此次督查高度重视,自治区党委书记鹿心社专门作出批示:认真做好自查和迎检工作,既要发现问题改进工作,也要注意总结展示成效和“亮点”。自治区主席陈武作出批示: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切实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督查促进工作,推动经济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秦如培批示要求:迅速拟定迎接大督查的准备工作实施方案,近期专题研究之后,召开全区迎接大督查工作部署。为贯彻落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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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国务院大督查的通知要求和鹿心社书记、陈武主席、秦如培常务副主席的批示精神,切实做好我县自查工作,县政府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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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国务院大督查的重点内容进行了部门分工,明确了各项督查内容的牵头和配合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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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国务院大督查,既是对我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政策措施的全面检验,也是我县层层传导抓落实促发展压力、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落地生效的重要契机。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责任担当,周密部署,第一时间组织开展自查,狠抓问题整改,推动重大政策举措、重点投资项目、重要民生工程加快落地。
二、扎实开展自查整改工作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督查重点内容和任务分工,认真扎实深入开展自查,深入总结梳理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切实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不足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以及完善政策措施的工作建议。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认真分析查找症结所在,列出整改清单、明确责任领导、明确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能立即整改到位的,就立行整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要采取有效措施持续推进整改。对排名靠后的经济指标、进度滞后的重点工作要下大力气加快推进整改。
三、形成高质量的自查报告
各项重点工作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统筹开展好自查工作,各配合单位要积极主动,全力配合牵头单位,并形成各领域材料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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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7月18日前报政府督查室。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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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国务院大督查重点督查内容三江县自查工作部门分工方案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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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7月17日
自治县关于做好2021年大督查自查工作的通知.docx